医保新规出台:奖励连续参保、零报销人员
参加居民医保,对连续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给予激励,对断缴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4月8日,记者从玉林市医保局获悉,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十部门近期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5年起,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对断保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通过建立参保激励机制、断保约束机制,更好地落实依法参保,鼓励连续参保,强化有感参保,减少选择性参保、投机参保等现象,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通知》明确,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全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比如某群众从2025年起参保,没使用过医保报销,下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增加2000元,如果他2025年起连续参保到2029年,后面只要持续参保,他的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会再逐年增加2000元,每年可增加达到4000元。
为了鼓励连续参保,对于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新规均有约束,即设置了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同时,《通知》也允许参保人员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即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是,对于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通过缴费修复以后仍需最少等待6个月。断保之后再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将重新计算,同时还会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2000元,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全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也作了一些新规定,即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等,可用于支付已参保共济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和已参保共济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做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里人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