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AI生成合成内容必须添加标识
记者14日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办法共14条,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 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 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 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
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
鼓励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
文件元数据是指按照特定编码格式嵌入到文件头部的描述性信息,用于记录文件来源、属性、用途等信息内容。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H